公示年度ldquo清

年度“清苑好人”人选事迹

公示

根据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《关于组织开展年度“清苑好人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区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年度“清苑好人”评选活动,经过基层选拔推荐、评委会评选、相关单位审核,初步确定“清苑好人”人选16名(含2个好人群体)。现将其主要事迹予以公示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

公示期:自今日起5个工作日监督邮箱:qyqwm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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